集团研究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的交易条件而采取各种手段账外暗中给相关单位或个人好处,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政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近年来商业贿赂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发严重腐败问题,败坏社会风气,直接危害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省、市、交通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整体部署,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集团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各种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7月5日上午集团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此项工作,决定成立集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陈尚华任组长、副总经理常忠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兰娟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纪检监察部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集团纪检监察部,并抽调七名同志组成工作专班。
   是日下午,陈尚华董事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专班人员会议,对集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动员和布置。会上,他要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月度例会制度;工作人员要切实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其上升到政治高度来认识;要切实抓好贯彻学习,加强责任心,使工作落在实处;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廉洁氛围;要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建章建制,构建长效机制。
    会上,集团副总经理常忠启同志传达了市交通局治理商业贿赂会议精神,并就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性质、范围内容、方法步骤进行了阐述。大家也对黄石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进行了学习。会议由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兰娟同志主持,并着重从思想认识、工作态度、步骤时间、基础台账等方面对工作人员提出了要求。
    按照市交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此项工作将持续至明年上半年,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查处理、整改规范等四个阶段。随着工作的进程,治理工作即将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并按要求将于2007年2月份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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