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裕案:“上海第一秘”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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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日,吉林省高级法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判处秦裕无期徒刑。9月25日,长春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秦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 1995年1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副市长陈良宇的秘书。2002年11月,秦裕升任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在陈良宇秘书这个位置上,秦裕一干就是12年。此后,他“空降”到宝山区,旋即“仕途”戛然而止。从2006年7月25日当选宝山区区长,到8月24日“落马”,秦裕在宝山区区长的位置上只呆了一个月。秦裕的升迁和腐败历程,折射了这位曾经的“上海第一秘”荒诞的带“病”提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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